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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2019-1-1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加权综合分(综合分计算方式由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确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不实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加权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依据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二)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测试,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按照山东省2019年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年学费=专业注册学费(4950元)+学分学费(100元/学分),第一学年预收学费约为8800元;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信息
  1、青岛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29;
  2、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32)85071039,电话占线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zs1033@126.com
  3、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
  4、学校校园网:http://www.qut.edu.cn
  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6、邮编:2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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